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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补偿金不如讨债公司? 检方也喊冤

联合新闻网 2010/11/14 记者陈永顺、郑惠仁、罗建旺/联机报导

检方讨债比不上讨债公司?犯罪被害人补偿款追回比率偏低,敬陪末座的地检署有话要说,指有的案子找不到加害人或名下没财产,有的则是补偿审议委员会补偿的比法院判赔数字高,那也没得讨。

台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林志峰也表示,除非修法,否则这种问题永远无法解决。也有检察官私下指出,检方工作太多了,像这种业务干脆委外,说不定绩效会比较好。

嘉义地检署书记官长林合说,他不知道其他地检署的数字是怎么算出来的,嘉检收回的现金近五十万元,虽然只有一点四趴,但如果加计取得债权凭证约五百七十万元,收回比率约十七趴。

至于收回现金不高的原因,林合分析多数是找不到加害人,这种以肇事逃逸、命案等案件较多,有的则是家属也没有财产可以执行。

另一种情形是地检署补偿审议委员会决定补偿被害人家属的金额,比法院确定判决应补偿的金额还高,中间的差额也无法追讨;例如审议委员会决定补偿被害人五十万元,但法院却只判赔十万元,差额四十万元无法再向加害人要回。

云林地检署绩效也不彰,云检认为可能云林弱势家庭多,平均收入低,加害人的情况也是如此,检方尽力争取补偿被害人,但相对收回的比率也就会偏低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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