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联合报?记者黄瑞典?苗栗报导】 2009.03.17
刘姓大陆籍配偶抱怨丈夫不给生活费,还对她说「不然做一次我给你500元」,丈夫则反指她常将闺房秘事四处宣扬,双方都以对方恶言辱骂与施暴声请保护令,都获苗栗地院核发,裁定夫妻俩互相不得骚扰、侵害对方。
法院调查,23岁刘姓女子指丈夫常狂敲敦她房门,丈夫一下班,她即躲在房内,连上厕所都得请房客陪;去年11月间她与房客吃火锅,丈夫因绿豆汤煮焦了,责骂她乱动瓦斯,她反骂丈夫神经病,遭丈夫夹着脸摇晃、撞墙,因此声请保护令。
她的丈夫则反控,妻子多次骂他「神经病、白痴、猪狗不如」等,还将闺房秘事四处宣扬。他说,妻又不断骂他,双方才扭打,妻跌坐地上,还端热汤要泼他,被其他房客制止,他也声请保护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