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联合报?记者熊乃祺?台北报导】 2009.03.16
台北市冯姓已婚男子与吴姓女子婚外情,因留在手机内的亲密通话被冯妻子发现控告两人妨害家庭;曾极亲密的两人「随人顾生命」,冯写自白书「认罪」,还认为吴女应向太太道歉,而反被吴女呛是「网路男虫」到处招摇撞骗。
冯姓男子前年元月认识吴姓女网友後共发生三次性关系,後来吴女知道冯已婚而分手。前年6月,两人分手数个月後,冯妻意外发现冯的行动电话内有一通亲密对话,逼问後,冯写下自白书,承认与吴女婚外情,认为吴女应向他太太道歉。
当时,冯姓夫妻均曾传简讯给吴姓女子,吴女回传简讯呛冯妻「我已有充分证据,如果冯先生继续无理取闹欺负人,下场会很难看,网路男虫告诉你老婆,你是如何打着未婚名义招摇撞骗,太太该管的是你老公,很同情你,我对你的家庭老公一点兴趣也没,希望你别误会。」
冯妻控告丈夫与吴女通奸及相奸,而冯姓男子则认为「网路男虫」的说法太超过,控告吴姓女子妨害名誉。通奸、相奸案去年底判决,冯与吴女通奸,判刑5个月,缓刑3年;吴女判刑2月,缓刑3年。妨害名誉部分,台北地检署对吴女不起诉处分。
检方调查认为,吴姓女子以结婚为前提和冯姓男子交往并发生性关系,但冯是在和吴女发生过性关系後,才自承已婚;而,吴女表示,网路男虫是泛指在交友网站上以结婚为前提骗财骗色者,她才以「网路男虫」形容冯,应纯属个人对冯未承认已婚的不满抒发,用词虽有不当,但无妨害名誉意图,应不起诉处分。